8月28日,因南寧市友愛立交橋施工挖斷燃氣管道,引起燃氣泄漏,附近上萬戶用戶被停氣。經工人搶修,相關管道已在當天中午12時恢復供氣。此案正在進一步查處中。(8月29日《南國早報》)

城市地下管線涵蓋了城市范圍內供水、排水、燃氣、熱力、電力、通信、廣播電視、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,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“生命線”。“馬路拉鏈”對城市地下管線而言很容易造成“致命傷”,如果施工單位沒有進行科學測量和規劃,地下管線也難有“安寧”之日。然而,一些施工單位的野蠻開挖,早已“粗心大意”到無所顧忌的地步,南寧市立交橋施工挖斷燃氣管道只是其中一例罷了。

2018年,深圳市地鐵施工,三天挖斷7條電纜,導致5000多戶居民停電,引起供電局發微博怒“懟”。有資料顯示,2015年至今,地鐵施工造成深圳福田區電纜被破壞35次。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每次野蠻開挖后,建設單位幾乎都是坐看供水、電力、通信等單位的維修,然后換個地方繼續野蠻開挖。

野蠻開挖對地下管線無所顧忌的破壞,源于法理不彰,成本太低。因此,從根本上杜絕野蠻開挖,必須將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和管理引入法治軌道。2014年國辦印發《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提出“對違規建設施工造成管線破壞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”。此后,深圳、合肥等城市通過地方法規的建立,將“依法追究責任”更加具體化,比如《深圳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辦法》就建立了“最高十萬元罰款”“承擔賠償損失”等“雙罰制”,有些地方還利用信用聯合懲戒和“黑名單”手段來遏制野蠻開挖。

法律是治亂的必然手段,卻不是終極手段和唯一依賴。杜絕野蠻開挖,還需要從技術層面尋求突破。一直以來,各地下管線單位各自為政,“馬路拉鏈”致使地下管線建設嚴重失序。上述《意見》要求,管線單位必須向施工單位提供地下管線規劃圖和施工圖,并與施工單位簽訂保護協議,辨識危險因素,提出保護措施。然而,管線單位與建設單位往往難以對接,一方面是因為地下管線家底不明,數據丟失嚴重,另一方面是因為施工方開挖時難以做到精準定位。

基于此,有必要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,摸清家底,完善綜合管理信息系統,并對新建地下管線實行規劃統籌和規劃管理,將錯綜復雜的地下管線拉直、理順。同時,建設單位應主動進行技術創新和應用,利用聲波振動等技術手段精準定位,防止開挖誤傷。

【新聞來源:廣西新聞網】